信件公示

标题: 曾经信誓旦旦的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将逐渐会被取缔为何变成了收费停车?
来信人: 李先生
来信时间: 2019-12-03 23:54:22
内容:

记得上任市委书记上任的时候,岳阳大街小巷开始占用人行道,毫无规划的大规模的胡乱种植大型乔木,将原本规划好的停车位分割得支离破碎,严重加剧了本来就愈演愈烈的停车难问题。当时本人就对该行为提出过质疑,得到的答复是“为确保人行道行人安全,《湖南省城市(县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致及建设标准》明确提出人行道上不能划线设置停车设施,且从城市的长远发展来看,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将逐渐会被取缔。”(详见http://www.yueyang.gov.cn/webapp/yueyang/email/view.jsp?id=105560),然而一年多后的现在呢?中心城区的停车位要正式开启收费模式了,除了路边的还有人行道上的,以前人行道上的免费车位,多刷几个字,就摇身一变成了收费车位,以前没有车位的,加个框,也可以收费了。

其实我本人对车位收费这个事情大体上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至少现在去到土桥都能找到地方停车了。只是对这种前后说法矛盾啪啪啪的打脸行为感到费解,说好的取缔人行道上停车设施呢?既然这样,是不是要把那些当年种下的树全都拔出来,还路于民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9-12-13 11:45:37
回复内容:

市民李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曾经信誓旦旦的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将逐渐会被取缔为何变成了收费停车?》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负责人落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市城市管理部门自2010年起,结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职能部门及广大市民的建议和意见,依法并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在部份人行道施划临时停车泊位。2019年5月1日起,《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开始实施,原有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他公共用地设置的蓝色免费临时停车泊位,将逐步改造成政府定价(岳发改价〔2019〕270号)的白色收费停车泊位。

为解决市中心城区乔木数量过少、绿量分布不均衡、绿化景观特色不明显等问题,2017年下半年起市政府在中心城区实施“乔木进城行动”,在适宜栽植树木的主次干道、交通节点、高速互通、街头游园、单位庭院(小区)和环城山体水系等地,逐步种植乔木。因此,部分人行道上的原有停车泊位将逐步改造成生态停车泊位,一些主次干道停车泊位总量相比之前确实有所减少。从长远来看,乔木进城是一项惠民工程,对提升岳阳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为大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林荫道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开展公交接驳点步行道改造,保障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权益,营造良好的步行、自行车出行环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月11日印发了《湖南省城市(县城)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及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要求各市州结合实际,切实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参考使用《标准》。我局积极按参照《标准》履行相关职责,一是对中心城区人行道逐步实施规范化改造,完善人行道各项功能,使人行道上人流和车流彻底分离,目前已对南湖大道、巴陵大道、巴陵大桥、金鹗隧道、东茅岭路、建湘路的部分人行道实施改造。二是对市中心城区28条道路启动停车收费,停车收费的初衷是增加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吸引市民先择绿色公共交通出行,减缓机动车停车压力。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3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