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道路摄像头一排排白花花的强光灯引起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负责吗?
来信人: 付荣
来信时间: 2019-12-20 15:20:56
内容:

    现在城区道路到处是高清,上面一排排比远光灯更闪的白花花的能把眼闪瞎的闪光灯,可以扰乱车的感光系统,车子遇到这么强的光系统认为是白天自动关闭车灯,这时人的眼睛也闪花了,出了交通事故是交管部门负全责吗???
闪得看不清造成违章,算谁的?
    希望相关部门的人自己开车试试看,这么强的灯光,几步就一排,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开车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9-12-20 17:32:23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因我市智能交通系统初步建成投入使用,前期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大批量安装,电警补光灯灯光尚处于调试阶段,部分路口电子警察补光灯灯光确实存在亮度较强,刺眼现象。我们已将情况向科技部门反映,对电子警察补光灯灯光亮度进行调整。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再次反馈: 国大红绿灯口那个太阳一样的补光灯造成过多少交通事故,统计一下,谢谢!
反馈时间:2020-01-15 19:14:46
再次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岳阳智能交通项目建设目标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规范交通秩序。关于您提出的电子警察曝光灯灯光亮度过高的问题,根据GA/T 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范“在距离补光装置20m处,基准轴上的峰值光照度应小于等于300lx,平均光照度应小于等于50lx”。

2、为避免灯光光照度过高对市民造成影响,同时为保证电警摄像机抓拍效果要求,LED频闪灯需对抓拍环境进行补光,目前岳阳城区LED补光灯光照度已调整到很低的水平了,且经过检测也满足国标要求,如再降低LED补光灯亮度,将会导致摄像机漏拍率增加,抓拍效果不理想,严重影响人民警察对公共安全及事故的稽查布控。希望您的理解,谢谢!

3、后期交警部门将安排工作人员对国大路口电子警察灯光进行巡查,对灯光亮度过高的电警补光灯灯光采取关闭或降低亮度的措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信时间:2020-01-16 09: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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