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国际公馆小区私人住宅做公用食堂合法合理吗?
来信人: ??丫丫
来信时间: 2020-02-24 20:38:10
内容:

洞庭湖国际公馆小区5栋101出租承包食堂,请问有卫生许可证吗?私人小区允许做公用食堂吗?在这么严重的疫情时期,5栋301全部是装修酒店的外来务工人员吃饭,多达50人,年前投诉给的答复根本是敷衍。公用食堂在私人住宅小区,没有安装抽油烟机等相关排烟设备,整个楼道口全是这个味道,老人孩子本来呼吸道就敏感,免疫力低下。请求政府做主,私人住宅小区到底可以做公用食堂吗?如有必要。每个业主可以联名维权。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0-03-03 14:06: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国际公馆小区私人住宅做公用食堂,合法合理吗”的问题已收悉,现经市物业服务中心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该房屋出租给酒店施工人员做食堂并非物业公司行为。

二、现已要求物业公司协调出租户和承租单位,承租户已在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全部搬离。

特此回复。

市物业服务中心

再次反馈: 第二次投诉完美解决,工作人员也两次打电话跟我说清楚这个事情,非常感谢!
反馈时间:2020-03-04 12:13:11
再次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关于“国际公馆小区私人住宅做公用食堂,合法合理吗”的问题第二次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对您的第一次回复中,由于文字输入失误,将月份写错,由此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烦恼。对此,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向您表示歉意。您表示理解,并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我局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再次表示歉意,并对您的理解表示感谢。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市住建局
回信时间:2020-03-05 1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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