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生育险和城镇医保报销问题
来信人: 孙先生
来信时间: 2020-04-28 10:43:23
内容:

我妻子今年3月份怀孕,现在快两个月了,想咨询下生育报销问题:

1.我本人从去年5月开始购买了职工保险,买了生育险。我妻子买了居民城镇医保。想问下两边可以同时报销吗,怎么报销可以最大化?可以报销多少比例或者数量呢?

2.我现在需要提前准备或者报备什么流程吗?目前我只是把每次费用发票留存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0-05-11 09:35:2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介入调查,经我局职工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写信人“孙先生”参加了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包含了生育保险。根据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等规定生育的(不含终止妊娠),给予一次性生育补助(含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其中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按单病种包干管理(男职工无生育津贴)。生育报备只需在怀孕5个月左右携带参保人社会保险卡、准生证、最近的B超检查单来我中心办理即可。生育保险不能男女双方同时报销,只能选择一方。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局职工医保中心,联系电话:8720817。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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