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信息更改
来信人: 向韬
来信时间: 2020-06-11 16:26:47
内容: 本人新农合医保卡身份证信息由家人提供户口本上身份证号码,但本人之前不知为什么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后自己去当地派出所注销,近期自己身体不适,在长沙湘雅附二住院时发现新农合使用的是已注销的身份证号码,后去电当地医保局沟通,说要我本人去办理更改,而且还说是我故意办了两个身份证号码,态度相当不耐烦,6月8到现在回了一个电话,后面再打12345热线后反馈,说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到现在为止已经3天了,没有任何回复与处理方法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汨罗市人民政府(市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0-06-15 11:08:13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医保是每一个参保公民的重要民生保障,医保系统信息,必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业务工作程序。上级医保部门明文规定,涉及公民身份信息,不得随意修改,确实需要修改的,必须由本人出具有效证件申请,经工作人员当面确认审核后方可修改。

医保个人账户信息更改办理条件为:参保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地址、银行卡账号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信息错误需修改。

医保个人账户信息更改办理材料主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变更户籍信息的,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变更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变更银行账号的,需提供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若需缴费的,应重新签署扣款《授权书》;其他与变更信息相关的材料。

医保个人账户信息更改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携带变更材料到办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申报。变更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卡账号等登记信息的,由办理机构进行审核,材料和信息齐全的,可直接进行变更登记;材料缺失需补全的,待补全后予以受理;材料和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变更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户籍地址等关键信息的,由代办机构、经办机构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登记;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以变更登记。申请人自经办机构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到服务中心领取《业务核定表》或《办理情况回执》,也可由村(居)协办员代为领取。

感谢你的来信,请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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