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转户口问题
来信人: 李先生
来信时间: 2020-09-22 18:54:35
内容: 湖北省户口,在岳购房后怎样转户口(不动产证抵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0-09-25 16:45:20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关于转户口的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岳政办发[2020]12号文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规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在市城区城镇范围内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含住宅、商住两用房,不含集体土地和农垦住房用地上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市城区的,可落户房屋所在地址。同时按照岳阳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一、申请人的户口迁入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指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或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查询证明);

四、有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另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材料齐全如果材料齐全,您可以携以上材料到岳阳楼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六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730——8823059。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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