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一次性缴农村社保的问题
来信人: 星辰大海
来信时间: 2020-11-21 15:01:49
内容:

社保局工作人员:你们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一次性缴纳社保的问题,现在是否还有这样的政策?平江县的户口到哪里可以办理?需要一些什么样的资料准备?非常感谢您的详细解答。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11-24 10:16:23
回复内容:

星辰大海网友:

您好!您于今年11月21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如何一次性补缴社保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现根据上级政策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2017年湖南省人社厅和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文件要求符合临聘人员身份且未参保或断档需要补缴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原始档案及其他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进行补建补缴,该文件已于2018年12月截止,目前还没有新的补缴政策,平江县户籍的居民(男:未满40周岁 女:未满45周岁)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至满足最年限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待遇,电话已告知。

感谢您对平江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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