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公积金贷款买第三套房子的问题
来信人: 肖体康
来信时间: 2021-09-24 10:30:23
内容:

请问我现在想买第三套房子,第一套全款购买的,第二套房子是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准备一次性还清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后还能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子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9-27 15:59:44
回复内容:

肖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现予回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岳阳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细则中第四章第十一条:限制贷款的情形,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又再次购房的。因您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再次购买第三套住房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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