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医保在癌症治疗的相关问题
来信人: 龚先生
来信时间: 2021-10-19 21:08:46
内容:

医保局的领导好,本人想咨询关于癌症医疗保障的相关问题。

问题一、如果有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居民罹患癌症,要如何获得国家的相关医疗保障。具体要办哪些手续?

问题二、对于不同的癌症治疗的方法,报销比例是不是也有不同?

问题三、有哪些靶向药是在本市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进行治疗和报销有哪些条件。

十分期待与感谢领导抽空的回答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1-10-25 10:19:07
回复内容:

龚先生:

您好。你“关于医保在癌症治疗的相关问题”已经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现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癌症患者住院治疗,与其他患者一样,凭身份证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办理就医手续,如到外地就医,需要申请转诊转院,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外地医保定点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支付患者自负部分,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由医院与医保结算。癌症患者出院后,需要门诊放化疗的,可以凭住院病历和出院诊断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手续,享受医保特门待遇。出院后需要服用靶向药,在医保规定范围以内的,可以申请门诊特药报销。因涉及的内容较多也较复杂,请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具体电话咨询0730-825124。

二、疾病治疗,不同的方法报销比例没有差异。但是用药和治疗超出医保目录的部分,医保不予报销。

三、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癌症靶向药政策,省医保局制定的《湖南省特药品种信息表》规定了89种大病特药的使用范围,里面包含了可以纳入医保报销的癌症靶向药的相关规定。要了解具体详情请查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1月29日印发的《关于执行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网址如下:

http://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irstF/f2113606/202102/t20210207_14424767.html

谢谢您对医保事业的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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