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第三套房的公积金问题
来信人: 刘先生
来信时间: 2022-04-17 23:12:36
内容:

婚前我们夫妻各买了一套房,2019年我们共同买了第三套房(商业贷款)

,请问我们能否将公积金帐户内余额取出来?或者定期取出公积金内余额?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2-04-21 15:36:07
回复内容:

刘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反映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查询到您的住房公积金是缴纳在云溪辖区的。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7]24号)规定:只有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小孩名下购买两套房以内(含两套)的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三套房或以上的住房不能办理贷款和提取业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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