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商贷取公积金后贷款政策
来信人: 刘青
来信时间: 2022-05-02 14:03:31
内容:

2020年因为改善住房需求,在市区购买一套房子,因为当时首付不能达到50%要求,所以没有用公积金贷款,2021年底的时候因手中资金紧张取了部分公积金,看到岳阳市5.1发布的住房新政策,经查询后发现同一套房子取了就不能贷款了,更不能商转公了。唉!商业贷款还款压力大。希望市领导能考虑能恢复原公积金政策,同套房可取后还能贷款,或者取后一年后再才能贷款。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2-05-07 16:13:49
回复内容:

刘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

5月5日,我中心已与您电话取得联系。

您过去曾经办理过购房提取,现如果要将该套住房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您需将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归还至您的个人缴存账户。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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