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来信人: 火哥
来信时间: 2022-08-14 15:10:39
内容:

领导好,咨询一问题。

产前的医院各种孕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孕妇楼区户口,交的个人灵活就业医保。

望回复为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08-17 10:17:46
回复内容:

关于165027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的回复

火先生关于您《产前检查费用能否报销》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岳医保发[2021]19号文件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育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参保人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且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2.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支付产前检查费800元/产妇。

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经系统查询该孕妇符合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条件,在孕期检查费用超过800元时可以报销800元。(请保留好产检发票原件和孕期B超单)。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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