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岳阳市装修后不入住的空置房屋物业费收费相关规定
来信人: leigh
来信时间: 2022-09-26 14:27:29
内容:

1.新房于4月底完成装修,一直空置未入住(打算明年下半年入住),根据2022年5月15日新出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5月15日之后物业公司还是全额计算物业费,符合规定吗? 2.岳阳市对装修后不入住的空置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有些什么相关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2-09-30 14:05: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5条第5款规定,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第25条第2款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请当事人仔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交纳物业服务费。如合同未约定空置房的交纳比例,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100%收取。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9月30日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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