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职工医保异地报销咨询
来信人: 周扬帆
来信时间: 2022-11-23 19:27:18
内容:

你好,

我母亲是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因为家庭原因,长期在上海照顾孙辈,并已经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请问对于这种条件的人员,平时门诊,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以及报销方式。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12-09 10:14:16
回复内容:

关于市长信箱的回复:

周先生关于你《岳阳市职工医保异地报销咨询》的信件已收悉,通过与你电话沟通,现将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岳医保发[2021]19号文件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税务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七十条:职工医保参保人长期(一年以上)异地工作或居住的,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工作)手续:(一)选择安置地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定点医院住院政策报销,安置地非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与转外诊治人员相同;(二)在非安置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与转外诊治人员相同;(三)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期间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提现。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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