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南湖广场监控管理单位的咨询
来信人: 王辉
来信时间: 2023-05-29 14:26:48
内容:

2023年5月27日18:20分左右,在南湖广场最西端靠湖边的东侧小路(龙舟路,龙舟街与南湖之间的小路)丢失新买的两件衣服(粉红色包装袋装着),已报案南湖派出所说丢失的东西不能立案,只能我们自己查监控寻找,在派出所监控室及南湖广场岗亭监控室已查询,南湖广场最西端龙舟街与南湖之间的小路上的高杆监控均不在南湖派出所及南湖广场控制范围内,也问了南湖区管委会、城市道路路灯管理局、南湖公园(都不在他们的控制范围内),我想咨询下南湖广场最西端龙舟街与南湖之间的小路上的高杆监控是哪个单位控制?


附件1:67cc93858020c0d548b8f5291b78d69.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区景区保护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6-01 11:38:3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南湖广场监控管理单位的咨询”的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南湖新区,南湖新区立即责令区景区中心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景区中心于2023年5月31日09:15时致电当事人,与当事人确定需要具体调监控范围,由于当事人不能到现场查看监控,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将监控视频发送给当事人.

  岳阳市南湖新区景区保护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1日

再次反馈: 感谢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细致工作,在你们的大力配合下,丢失物品已找回。对岳阳市南湖新区政府相关各部门给予个人公民的肯定,对景区保护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处理问题及时,认真负责,一件小事提现出政府对人民的关怀,同时也感谢南湖派出所报案处的民警,提供了相关线索及监控,对以上部门及公职人员再次表示感谢!
反馈时间:2023-06-01 14:41:52
再次回复: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景区工作的肯定,后续如果您在南湖景区内遇到问题或者有好的建议,可以直接与我们取得联系(8239131),以便我们更好的开展景区工作。

  岳阳市南湖新区景区保护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日

回复部门: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区景区保护管理中心)
回信时间:2023-06-02 09: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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