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十级工伤补偿的问题
来信人: 艾辉雄
来信时间: 2010-11-04 18:56:17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向你们咨询一下关于十级工伤的赔偿问题,我是十级工伤,前几天去工伤保险中心咨询了一下,十级工伤那里要补偿6个月的工资,按我们厂的参保情况,听说是7800元,现在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厂方应该补偿一年的工资。请问,厂方补偿的工资怎么算?是只有基本工资?还是还包含正常上班时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1-01-30 09:34:00
回复内容: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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