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请求!
来信人: 李建平
来信时间: 2012-05-05 08:32:53
内容: 我是2010年购的房,当时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因为金额不到两万,购房借款较多,难以偿还,所以申请现在再次支取一次(现在公积金应该有四万左右),但电话咨询住房公积金中心说不能取两次,请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照困难群众,允许支取第二次,可否。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2-05-15 09:58: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先生你好,感谢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对于你咨询的内容,根据相关政策,同一套住房只能取一次,因此不能办理。谢谢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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