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急!!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
来信人: 李恒端
来信时间: 2011-09-01 15:26:47
内容: 黄市长及市长信箱工作人员: 你们好 本人在北京工作,因单位没有给交医保,且目前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故欲回岳阳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本人多次致电岳阳市医保处,得到的答复是像我这类人员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明显与国家政策和岳阳医保网上公布的政策相悖,请问灵活就业人员不涵盖在外地工作的人员吗?请黄市长责成相关部门给个权威、规范的答复: 1、在外地工作的人员是否可以回岳阳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在岳阳参加医保以后如需转省外住院,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1-10-19 09:11:55
回复内容:
李恒端同志:
    你好!
你关于要求参加我市城镇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的信函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我市当前暂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因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解散、一次性安置等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而您这类没有国有企业或大型集体企业身份的居民,目前只能按照相关政策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在外地发生突发疾病或在原驻地发生重大疾病的,可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外地治疗,出院后可按要求拿相关凭据到市医保处办理报销。
感谢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认真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实现人人享受医疗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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