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征收用地标准
来信人: 付聪
来信时间: 2012-01-10 16:01:15
内容: 黄市长您好!我家是君山区良心堡镇的,S202线边上地土听说要征收,我想问下有什么标准没?分不分人口地和经营地?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君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2-03-14 11:23:11
回复内容:  

一、付聪同志的基本情况

付聪,女,现年27岁,团结村村民,丈夫杨万清,现年29岁,生有子女1人,全家七口人吃饭,还有父母、弟弟弟媳住在一起。

二、付聪反应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其一、本人一家七口人住在一起,实在拥挤,要求在S202省道旁自己的承包耕地面积上建房,村里不同意,为什么?

其二、S202省道路边的土地有什么征收标准?

三、调查处理意见

1、付聪住房拥挤要求建房,应享受农村宅基的建房政策,但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的政策不变,现符合村庄规划的地块又属他人承包土地,腾地难度大,加之新的村庄规划修编正在进行。村委会已多次协调,请求迟缓或在现有房屋上加层,并同意在村规划线上建房。省道旁征收的土地也包括付聪承包的土地在内,是用于发展城镇建设的,也是按照我镇城乡规划的实际情况执行的。建设小区也是用来解决当地镇村居民的住房问题,现行政策也要求村庄建设小区节约耕地,希望付聪顾全大局。所以,不能让其在省道旁的规划区内单独建房,否则,违反规划不利于城乡建设。

2S202省道旁规划区土地征收标准办法,省道去年12月建成通车,征收土地正在做前期预备工作,团结村征用部分村民土地是城乡建设的实际需求,是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政策依据,已经纳入了城乡规划修编范畴。土地征收标准是根据国有土地征用办法及结合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的办法进行补偿的,对责任田和经营田实行区别价格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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