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请政府加强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的管理,尤其加强江豚的保护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2-02-06 11:35:18
内容: 最近频频在网上看到岳阳县渔政部门不作为,捞收入,以罚代法的新闻报到,此类行为导致洞庭湖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尤其江豚的生存空间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请市政府严查此类违法行为,为何禁渔期都有此类事件发生,还采用非法手段捕鱼,加强对江豚的保护,把江豚也作为岳阳的城市名片来打造。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畜牧水产局
回复时间: 2012-02-24 09:10:43
回复内容:

李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洞庭湖区生态环境和江豚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关于《请政府加强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的管理,尤其加强江豚的保护》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我局最近就东洞庭湖渔政管理及江豚保护所做的工作给您通报如下:

一、专项研究,明确责任。2月份,市政府由宋爱华副市长召集市畜牧水产局、岳阳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就东洞庭湖的渔政管理及江豚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研究。会议明确,市政府仍按2000年市政府就东洞庭湖委托岳阳县人民政府管理的会议纪要精神,明确岳阳县人民政府仍然是东洞庭湖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市畜牧水产局负责监督和检查。

    二、派出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畜牧水产局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东洞庭湖调查信中所反映的渔政不作为、捞收入、以罚代法等情况,并针对调查的情况对岳阳县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要求岳阳县渔政局针对目前反映最多的矮围、迷魂阵、电打鱼、打螺蛳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

三、岳阳县委县政府对我局提出的整改意见非常支持并积极配合,把今年定为东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年,将各相关乡镇、职能部门履行打击东洞庭湖非法捕捞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党政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在27日举行千人大会,部署整治东洞庭湖生态环境、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一年的时间,其中集中整治阶段为2012211日至630日,将重点打击迷魂阵、电捕鱼、矮围、网围、螺蛳捕捞等非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非法捕捞案件;销毁一批非法捕捞工具;严厉打击渔匪渔霸,维护东洞庭湖渔业捕捞秩序,切实保护东洞庭湖渔业资源。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岳阳县渔政局已清缴水中网片5000m、竹篙万余根,拆除东洞庭湖老鼠尾水域一新插的3000m长的“迷魂阵”,收缴网片33张,没收电力捕鱼设备7台(套)。

四、针对岳阳县渔政局以罚代法的现象,今年岳阳县渔政局取消了下属4个站队的经济处罚目标任务,并要求各站开展渔政执法不能以罚款为目的,而重在宣传教育和依法没收、销毁其违法工具,从根本上杜绝以罚代法的行为。同时,我局今后也将加强督查,如若发现以罚代法行为,将对岳阳县渔政局发督查通告,要求其从严查处。

五、我局历来对江豚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并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救护活动15次,已成功救护受伤、搁浅的江豚24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江豚的保护工作,坚持将东洞庭湖水生资源保护与打击非法捕捞相结合,研究制定相关举措: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二是将江豚迁地保护提上议事日程,进行可行性分析,做实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全面履行江豚保护职能;四是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江豚保护的关注度;五是积极向上级申请江豚保护的支持项目,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级部门的支持。近期,我局将争取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以强化对江豚保护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积极争取将东洞庭湖渔政管理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适时由市政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最后,感谢您对江豚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我们将采取更多措施,更大力度解决东洞庭湖非法捕捞问题,保护好江豚的生存环境。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