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生活垃圾处理费咨询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1-09-22 10:30:20
内容: 前段时间我去交水电费,发现新增了一项收费 是 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5元,不解的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年初就收取过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年的费用都交清了,怎么又冒出一个生活垃圾处理费,请相关部门解释一下。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1-10-09 09:19:24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生活垃圾处置费自今年8月起伴水征收,如您已缴纳全年的费用,可要求收费单位退还自8月后所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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