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自来水水费是否合理
来信人: 肖昌平
来信时间: 2012-12-27 18:25:08
内容: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黄盖湖的自来水水费一直以来都是十八块一个月收,可以用十吨水,超出部分二块钱一吨,如果没用那么多也收十八块请问合理吗?收费人员也没正式的发票给你就是在一张表上记着。以前水还消下毒,现在根本就没有,这个问题又归什么部门管了?如果想拿去检测去哪里需要收多少钱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1-06 16:33:13
回复内容:

肖昌平同志:
     您好!

关于你来信反映对黄盖镇农村自来水收费存在质疑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1、关于收费问题的答复:黄盖镇自来水水费2012年之前都是按照15元/月收取,自2012年政策调整,执行阶梯式收费后,在原15元/月基础上,再另外收取20元/年的费用,以此保证水厂正常运转。

2、关于票据等问题的回复:经过核实调查,收费人员在收取自来水费用后,每次都提供了真实发票,2011年,我镇争取到自来水改造,水质每年都通过了市相关部门的取样检测,达到了生产生活用水的标准。

                                                     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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