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缴纳欠缴的水费后,还要交开通费才能恢复供水? |
来信人: | 郑绍安 |
来信时间: | 2011-04-09 10:26:57 |
内容: | 听说有文件 ,缴纳欠缴的水费后,还要交开通费才能恢复供水?是怎么一回事,普通居民该缴纳多少?》
|
回复部门: | 市自来水公司 |
回复时间: | 2011-04-27 10:31:00 |
回复内容: | 根据岳市价[2001]第95号文件规定,自来水公司在城市供水中收取停复水工本费用,具体标准为DN40以下每次收取150元,但实际收取费用低于这一标准。另岳市价[2008]56号文件已取消户表改造后居民用户停复水费,一户一表的居民无须缴纳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