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婚姻状况证明收费问题
来信人: jescica
来信时间: 2011-05-03 10:30:30
内容: 在岳阳市买房,需要出具民政局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在办理过程中,民政局工作人员花了不到五分钟时间,所用纸张为一张A4纸,竟然收费50元。据在网上了解,临湘收费100元,华容收费80元,政府竟然冠冕堂皇地回复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职责,是服务行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以作为婚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婚姻服务机构报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请问,物价局根据何种标准确定未婚证明需要50-100元的收费?难道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五分钟的工作时间加上一张A4纸就能收费50元吗?并且,现在全国多省市已取消了此类收费,为什么岳阳市政府还能将此作为收费项目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1-05-23 09:09:00
回复内容: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来信我们立即派遣检查组介入,责令云溪区民政局已停止此项收费。因为联系不到您,所以无法退款,请您获悉后与云溪区民政局联系,持收费票据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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