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融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交房不按合同赔付违约金 |
来信人: | 余文锋 |
来信时间: | 2013-07-30 19:13:31 |
内容: | 该公司为临湘市招商引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不敢维护老百姓的正常诉求。
|
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3-08-06 17:13:01 |
回复内容: | 余文峰同志: 您好! 收悉您的信件后,临湘市房产管理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您所购商品房为临湘市融湘地产开发公司所开新建房屋,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但实际交付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 关于您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在调查过程中,临湘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无法达产一致意见,故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为好。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