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拖欠民工款 3年之久
来信人: 李如龙
来信时间: 2013-11-10 15:45:35
内容:

市人民政府,民工的血汗钱,特别是老年人的血汗钱或者叫卖命钱,一拖3年之久,至今仍无着落,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该求助何方神圣?!

附件中的李正晏是我的老父亲,年迈64岁。立字据的人是詹桥镇雁南村大刘组(枫树刘家)的刘农香(音)。

事件发生在2000年9月份,刘农香请我爸等几人在羊楼司修建收费站的石墈,时至今日,仍无法收到欠款。尤其令人气愤不已的是,我爸去催过几次,他还恶言相向,一副要打人的样子,说什么“又不是我八抬金杠请你们来做的”(八抬金杠,是指抬死人的棺材的八个人)。

今年4月份,我亲自去过临湘市政府信访办,信访办的大门值班的人不让登记,只打了个电话给詹桥镇政府,让我去找他们。也去了临湘市劳动局,回复说因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也不受理。

后来与我爸一起去了詹桥镇政府,找了书记、镇长、司法所长。司法所长当面打电话给刘农香所在雁南村领导,说让村领导协调此事,回复说刘农香是一个地痞性质的人,谁都不敢惹他的事(都不敢去管)。镇领导建议我去法院起诉,这已超出了他们的权限,他们顶多是协调。

为了这几百元的血汗钱,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父亲,在这个天天喊着和谐的人民政府里,难道只能上法庭吗?




附件1:欠条.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11-25 08:19:42
回复内容:

李如龙同志:

您好!

关于您向岳阳市市长信箱反映“拖欠民工款三年之久”的信访件,临湘市詹桥镇政府接到信访件后,转交至鸦山村支部书记黎海龙同志调查核实,经过黎海龙同志与当事人李如龙多番沟通,明确了解了事情始末,并协商提出了当事人同意的处理办法:一是刘农香确实拖欠李如龙之父李正晏民工款900元;二是刘农香本人常年在外,没有居住在詹桥镇雁南村家里,目前无法找到该人协调处理此事;三是当事人李如龙答应了鸦山村支部书记黎海龙的处理意见,即:等刘农香回家之后,村干部协同李如龙家人找到刘农香,将此事协调处理好。

感谢您的来信!

 
再次反馈: 这些事,本来法院处理的,交给一个没有强制力的村委去办,太难为人家了。村委即使尽心去办,也心有余而力不足(黎海龙书记,确实在此事,出了力,但他的权责有限,也无能为力)。这类老赖,何不记入国家公民征信系统?!他不在家,管不了。回家了,不知道,管不了。结果一个样:管不了。 百姓的利益谁去管得了???
反馈时间:2014-08-11 15:30:15
再次回复:

李如龙同志:

您好!

非常抱歉您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我们一方面会将您所反馈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进一步督查詹桥镇人民政府、镇司法所等部门派专人加大力度督促解决。另一方面,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部门: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4-08-18 17: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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