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临湘市107国道拓宽征地的投诉
来信人: 王先生
来信时间: 2013-12-02 21:56:53
内容: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

    临湘市107国道拓宽指挥部以及临湘市长安镇向阳居委会在征收我家的集体土地及其经营的预制场时,未向当事人出示任何征收的政策文件,也未公布任何征收的相关政策文件。他们说没有文件可出示。征收标准根本没有按照《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岳政发[2009]1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给当事人提供的征收标准严重低于政策,且随意变动。在没有签订征收协议的基础上,威胁当事人要强行拓宽。

    我们非常支持国家和政策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但恳请相关的部门能体谅、考虑市民的合法利益。敬请市长同志明察!我们也会采取诉诸媒体、法律等合法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   

    期待回复!万分感谢!

   市民:王先生

  2013-12-2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12-09 22:18:01
回复内容:

王先生:

您好!

您的信件现已收悉,对此,临湘市临湖公路三期工程指挥部迅速阅处,经过调查核实,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您所反映指挥部未出示任何征收的政策文件。指挥部已于7月份,分别在向阳路段、五里路段,设立了三个宣传栏,就是关于征收补偿的标准方案,同时在征拆前召开了专门的协调会议。

二、您所反映征收标准过低,未按岳政发(2009)16号文件执行。岳政发(2009)16号文件只对集体土地而言,此次征收全部是按国有土地征收,标准高于集体土地,依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2)46号文件执行,标准是48400元/亩。

感谢您的来信!

再次反馈: 尊敬的临湘市政府: 感谢您的及时回复。 您提到,指挥部已设立了宣传栏,召开了协调会议。我想问的是,为何征收人员说无文件可循?为何随意变动征收标准? 另外,湘政发(2012)46号是土地征收标准的文件。请问土地上的附着物如何征收?此次征收依据的还有哪些文件? 最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也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中的一员,恳请有关部门能秉承群众路线精神,按照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来征收! 万分感谢!
反馈时间:2013-12-09 22:18:01
再次回复:

 

王先生:

您好!

关于您反馈的问题现已收悉,现得知临湘市城建投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将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并于近期同您一道去实地调查将情况进一步核实,希望您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我们将进一步跟踪督查落实!

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部门: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3-12-19 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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