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单位给职工买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的问题
来信人: 波斯登
来信时间: 2013-12-25 09:40:25
内容: 我们是临湘某卫生院的员工.由于没有编制.工作两年了,单位一直没有为我们这些合同工买社保,曾向院长提过几次,都是以以后再帮你们买来搪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依法为我们买社保.医保.难道是因为没有编制,单位不买社保的原因话.我们院长也是一个合同工,他又能买社保.更有趣是上面检查.从不问职工,就是院委会自圆自说,"人人都买了社保",望上级政府给力.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安安心心地工作.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01-03 16:31:41
回复内容:

波士登先生:

您好!

关于您来信反映某卫生院没有给临聘人员买社保的问题,临湘市卫生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并与您取得联系。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为乘风卫生院员工,该单位确实未给其缴纳社保养老金。原因如下:

1、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后,该卫生院已没有药品收入,全靠上级补贴经费维持运转,经济条件比较困难。

2、该卫生院属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方面条件较差,招人难、留人难,在编人员少,临聘人员数量多。

3、临聘人员缴纳社保养老金,其单位承担的金额和个人承担的金额比在编人员都高得太多。

目前,临湘市卫生局已正式要求该卫生院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执行《临湘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系统人事聘用与管理的通知》(临卫发[2013]32号)文件要求,为该院临聘人员缴纳社保养老金。

      感谢您的来信!

再次反馈: 非常感谢市政府及卫生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解决问题速度之快,我们也希望《临湘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系统人事聘用与管理的通知》(临卫发[2013]32号)文件得以落实,为全临湘市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缴纳社保养老金。再次感谢!!!
反馈时间:2014-01-03 16:31:41
再次回复:

您好!

希望您反映的问题能早日得到解决,我们将会进一步跟踪事情的落实。

感谢您的支持!

 

 

回复部门: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4-01-09 13: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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