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会计从业证调转问题
来信人: 吕鹏
来信时间: 2014-07-23 18:00:26
内容:

市长:

你好!我是一名衡阳人,以前在岳阳读书,2009年通过会计从业证考试,岳阳财政局颁发了证书,2010年毕业后,一直在外面打工,信息闭塞,没有关注这方面的信息,2012年考上衡山农村信用社,目前从事出纳柜台工作,2012,2013年本人会计从业证通过衡山财政局年检并盖章,现在单位要求把证件迁回来,我想咨询,岳阳财政局可以直接把我个人信息在网上平台转入衡山财政局吗?如果非要本人去岳阳财政局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带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证?还要不要衡山财政局开什么表格到岳阳财政局?),另外我本人2010年,2011没有参加岳阳会计继续教育,要缴费费用或参加考试不?如果要缴费需要多少?我2012,2013年在衡山这边继续教育算有效木?同时我证件是2009年7月的,要不要换证? 
请市长能够帮助解答,希望能够详细回复,本人这边信号和网络不顺畅,期待能早点回复到我本人邮箱最好!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 2014-07-28 08:52:09
回复内容:

吕鹏先生: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到。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在发证地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继续教育。你2009年取得会计证之后,一直未在证件取得地进行继续教育,这是违背《会计法》的行为。但考虑到你一直在外工作、信息闭塞的情况,同意你补办2009年至2013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2.你在岳阳办理完2009-2013年的继续教育后,即可在“湖南会计信息网”上填写调转申请,申请完后带上会计证及调入地工作单位证明去衡山县财政局办理调入。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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