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2015岳阳会计继续教育、年检时间及报名方式
来信人: 陈女士
来信时间: 2015-03-17 09:44:10
内容:

去年6月在岳阳拿到的会计从业证,现在在外地,想请问下今年岳阳会计继续教育、年检时间及报名方式。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 2015-03-17 17:21:43
回复内容:

陈女士:

您好,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在发证地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继续教育。如在外地工作,不能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则可委托亲朋好友代办,代办人只需带会计证来岳阳市财政局会计科登记,持证人在“岳阳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下载一套试卷,完成后发送指定邮箱即可。

2、当前年度取得的会计证,当前年度不需要办理继续教育。你的会计证是2014年取得的,现在不需要办理继续教育,你可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来岳阳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2015年度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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