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市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的运作情况
来信人: qingren
来信时间: 2015-07-20 15:46:45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岳阳民资的情况,岳阳民资的网页信息发布栏我留意了一下,那个交易额大大超出了它的注册资金额度,如果真的有什么问题发生了他们如何来处置风险。

希望你们能回复的清楚一点。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金融办
回复时间: 2015-07-21 17:11:24
回复内容:

qingren同志:

关于您720日来信咨询“关于岳阳市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的运作情况”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20136月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该中心名称为“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位于岳阳市岳阳大道会展中心后侧御景华都商务楼3楼,目前接受市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两级金融办监管。

根据《岳阳市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试点实施方案》及《关于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试点中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岳政金函〔201385号)相关规定,根据中心开展业务的实际需要,中心的全资子公司可以在净资产6倍以内提供对接融资担保,入驻中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在净资产(上年末)的5倍以内提供对接融资担保,(由中心授信,一年一授)。截至目前,中心的全资子公司及入驻中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均在规定的额度以内。

中心开展资金对接业务是通过子公司或中介服务机构,对资金供求双方进行对接。由供给方、需求方与中介方共同签订三方融资合同,各自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力与义务。当借款人及其反担保方不能如期履约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的,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担保方要履行代偿责任。当代偿发生困难,经中心确认后,中心将动用“风险处置准备金”(按每笔业务收入的3%提取)和“专项风险准备金” (按对接额月率2‰及对接资金使用期限提取)为其代偿。

需要说明的是,出借人将自有资金出借,属于一种投资行为,而投资属于市场行为,会存在风险。虽然目前中心接受市、区两级金融办监管,但风险仍不可避免的客观存在,市、区两级金融办并不能保证在中心发生的资金对接业务不出现任何风险。因此,我们建议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到中介机构详细了解借款人和对接项目的具体情况后,准确评估项目风险状况,实事求是的衡量自己及家庭承受风险的能力,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投资。

最后,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15721

再次反馈: 非常感谢你们的认真回复信件,我相信岳阳民资在你们的监督下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岳阳的经济发展有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努力和付出,一定会更加富饶强大,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心连心共创美好未来。谢谢!!!!!!只要你们监督到位,民资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反馈时间:2015-07-22 09:43:38
再次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回复部门:市金融办
回信时间:2015-07-23 08: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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