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九兴市场原食杂果品公司门面所有租赁户的诉求
来信人: 九兴市场门面所有租赁户
来信时间: 2016-08-21 22:53:19
内容:

尊敬的市长先生:

我们是云梦路原食杂果品公司九兴市场的经营户,我们几十家门面都是在本市场经营了多年的老经营户,绝大部分都是小本经营,收入仅能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多年来感谢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些就业、创业的平台和机会,让我们的辛勤劳动和付出得到回报,得以养家糊口。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一夜之间如做了一场噩梦,门面没了,生存机会完了,顷刻会流离失所,走投无路。因某私人老板与国资委签订合同,以壹佰捌拾万元买下了食杂果品公司九兴市场所有门面五年的经营权,将门面费在原来的基础上毫无凭据与道理的一次性上涨4倍多。不答应就要我们放弃门面走人,顾名思义,就是把我们当摇钱树,要榨干我们辛辛苦苦赚取的一点赖以生存的血汗钱,而某私人老板靠国有资产发横财,我们坚决不答应,其理由如下:

我们是原始市场门面的老租户,市场的规模是我们做起来的,为了做大做强,我们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为产权单位创造了财富,解决了食杂果品公司资金困难。国资委即使要对外承包,也应优先我们原租赁户(业主),《合同法》有明文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原业主,我们十多年来未拖欠分文租金,同时在经营方面都是合法经营,对外承包应该优先给我们承租。我们愿出同样的价格承租。但有知情者说就是我们原租赁户出更多的钱国资委也不会租给我们(此猫腻不知是真是假)。更有甚者,国资委张贴出对外出租的公告时,我们就提出了抗议,也贴出了全体经营户签名反对外租及涨租的公告,但国资委并未作出任何处理。在国资委的公告贴出来的一两天时间就撕掉了(一般通告时效在三个月,这是有明文规定的),然后将门面整体租给了私人老板(不知其中玩了什么把戏)。

目前是所谓承包人(私人老板),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也没有按市场规律(门面租金逐年递增3%-10%),而是突然在原食杂果品公司规定的门面租金基础上增加了4倍多,然后再按5%逐年递增,这不是要将我们赶出九兴市场,把我们逼上绝路吗?现在市场大环境不好,做生意都举步维艰,私人老板跟国资委只认签了五年合同,收了180万元,就将我们这些纳税人当作摇钱树,不管我们是否能承担得起租金,也不管我们死活,是否还要不要生活下去,党和政府应该关心和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既然国资委将门面租赁权转租给了私人老板,私人老板花了180万元租下来,适当涨点门面租金也合理,但是国资委也要督促私人老板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将门面租金不按市场条件和经营环境一涨就是几倍。按此收费价格,我们一个月所赚的钱全部交门面租金还少了,还要从自己口袋里掏钱给他,这不是要逼死我们,把我们往火炕里推吗?我们上有老下有小的还怎么生活。

综上所述,我们特意写信给市长及各部位领导,希望领导们查看现场根据据实际情况,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办点好事,按照中央关注民生,办点实事。监督一下财大气粗的私人老板少做点大义不道,违背良心,违背民意的事情。减少我们的租金。给我们一条活路与出路。

特此呈信!

原食杂果品公司门面所有租赁户

2016年8月21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国资委
回复时间: 2016-08-29 15:21:47
回复内容:

经调查,原食杂果品公司改制剩余资产根据市属国企改制政策的要求,已于2015年5月移交市国资委所属市国资公司托管,所接收场地的所有经营户的租赁合同已到期。市国资公司代表市政府托管改制剩余资产,为了盘活资产,提高效益,市国资公司对所接收资产采取了多种经营方式,其中拍租是一种重要的符合市场经济需求的经营方式。而信访人反映的原食杂果品公司九兴市场就是采用了拍租这一经营方式,市国资公司通过在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告,以网拍的形式依法依规进行,无任何暗箱操作,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至于租赁户反映的应优先原租赁户租赁的问题,首先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优先承租权,其次,参照《合同法》第230条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优先承租权的前提条件是同等条件下,原食杂果品公司九兴市场已通过公告的方式公开拍租,信访人未在同等条件下拍得该市场的经营权,因此,信访人要求的先租赁与原租赁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无理的。

经初步协商,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公司已与租赁户、九兴市场竞得人约定本周三(即8月31日)进行再次协商,九兴市场竞得人承诺对九兴市场进行水、电等提质改造,按市场价格进行涨幅,如租赁户意愿退租,竞得人承诺给予装饰装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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