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合保险
来信人: 奮琎Й只唯你
来信时间: 2017-02-17 13:11:49
内容: 你好!我本人现在在岳阳市中医院住院。参了农合医疗保险(临湘市乡镇农合)。在中医报销能报销百分之多少。如果在中医院报销之后,还能不能在到临湘报销或者在乡镇卫生院报销。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2-22 08:58:33
回复内容:

奮琎Й只唯你: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根据你的来信内容,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发【2016】29号)文件精神,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你在岳阳市中医院报销为起付线1000元,可报费用报销比例为60%,你在岳阳市中医院报销住院费用后不能在临湘报销或者乡镇卫生院报销。

2017年2月22日

再次反馈: 感谢。
反馈时间:2017-03-02 21:15:07
再次回复:

奮琎Й只唯你: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7-03-03 09: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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