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外地户口迁回咨询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04-19 20:00:19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本人原岳阳楼区下辖社区户籍,大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11年毕业后户口迁入外省单位集体户口,因本人为单身,现想把户口投靠父母转回原籍,能否办理?另有一新生儿,因孩子父母均为外地集体户口,能否随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4-26 16:37:47
回复内容:

你好:

关于该来信咨询户口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新生儿出生登记政策:新生儿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者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新生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高等院校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新生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详情可至迁入地或登记地派出所咨询。

特此回复。

 

岳阳楼公安分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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