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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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小区土地使用性质咨询 |
来信人: | 鲤鱼的相遇 |
来信时间: | 2017-07-14 22:28:27 |
内容: | 本人在洛王嘉信阳光美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合同上土地使用权只有38年,我想咨询一下该块土地的使用性质是住宅用地还是商业用地,使用权为何只有38年!小区地块是岳市国用(2010)第00038号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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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 2017-07-18 09:38:26 |
回复内容: | 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4:20回复当事人。 宗地于1998年9月出让,用途为综合用地,年限50年。2010年因四化建还建的需要,宗地转让给四化建,在转让过程中,规划重新核定用途为住宅,年限仍为50年。 当事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