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小区土地使用性质咨询
来信人: 鲤鱼的相遇
来信时间: 2017-07-14 22:28:27
内容: 本人在洛王嘉信阳光美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合同上土地使用权只有38年,我想咨询一下该块土地的使用性质是住宅用地还是商业用地,使用权为何只有38年!小区地块是岳市国用(2010)第00038号用地,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7-07-18 09:38:26
回复内容:

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4:20回复当事人。

宗地于1998年9月出让,用途为综合用地,年限50年。2010年因四化建还建的需要,宗地转让给四化建,在转让过程中,规划重新核定用途为住宅,年限仍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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