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八字门菜市场收取停车费的合法性问题咨询
来信人: 邹律湘
来信时间: 2017-08-11 14:17:36
内容:

过去八字门菜市场的车辆进出是按照一个小时内不收费的,但近期开始对40分钟及以上的车辆收取停车费,不知是否经过发改委批准,也不知收费的合理性何在,在市场就是随手转一个圈,也得几十分钟,何况还要选择性买菜,我个人认为这个改变时间的做法是不符合实际的,,而且他们提供的票据是税务收费票据,不是停车收费票据,因此怀疑器收费的合法性。请发改委相关部门对这种收费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以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7-08-14 10:05: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邹律湘先生: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有关八字门菜市场收取停车费问题”的信件已收悉,我委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了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行畅通,我委在《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根据现行价格政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不同停车场(位)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现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管理。您所反映的停车场收费属于《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四条之规定“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位)经营管理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位)入口处和缴费处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方便群众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恳请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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