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旧城改造提升
来信人: 了尘
来信时间: 2017-08-29 10:23:23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岳阳的美丽有目共睹,岳阳的发展离不开领导们的为人民服务精神的永驻!特别是东城的发展已是创造性的岳阳速度!那里的人民已是永享安宁,我们老城区的人民也盼望着这一天,盼望着市委市政府的英明决策!我想请问的是:岳阳市老城区的建设北路的青年堤,马壕,观音阁等等这些地方什么时候才能进行改造,让生活在低矮,破败,卫生环境极差的这些地方的人民也能早日住进清亮,幽静,享受阳光的生活!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08-31 17:24:51
回复内容:

了尘:

您好!现就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一、旧城和确定旧城的依据。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八条第三款明确:“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棚户区界定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房屋质量总体较差,经有资质专业检测单位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评定为C级、D级的房屋,或同时满足以下任意4款要求的方可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1.建筑结构以简易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为主。

2.建筑密度较大,原则上在40%以上。

3.使用年限较长,原则上旧住宅区(危旧房)以30年以上的房屋为主,城中村以15年以上的为主。

4.房屋结构抗震基本不符合《抗震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房屋。

5.存在安全隐患,住宅区域内无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建筑消防基本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存在地质灾害等其它安全隐患。

6.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包括房屋室内空间和设施不能满足基本要求(如无集中供水、无分户厨卫等)。

7.市政基础设施不健全,污水和垃圾处理、交通、供电、供气、通信、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或年久失修。

8.公共服务设施薄弱,无基本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要求。

9.其他方面。经鉴定无改造、整治保留价值的城镇危旧房。

二、青年堤、马壕、观音阁地段改造问题。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岳阳市主城区旧城(棚户)区改造指导规划(2015-2020年)》,针对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建成区116.7平方公里范围内,确定岳阳市主城区棚户(旧城)区改造城区面积约12.61平方公里,需改造房屋面积约1070万㎡,规划分保护式、提质式和拆除重建式三中模式进行改造。前几年,遵循民生关联度高,群众要求强烈,对市容市貌影响较大,临城市主干道的棚(旧)改项目优先实施的原则选取部分项目进行了改造,已完成占地面积3平方公里改造,已征收房屋面积200万㎡,还有占地9.61平方公里,870万平方米房屋待改造,我市棚户(旧城)区改造的地方还很多。桥西片区的改造我们已有规划,青年堤、马壕地段我们今年已有蘑菇亭北边地段、蛋禽市场地段、枫桥湖路与得胜北路交汇处西南角地段等几个项目正在实施,规划改造的区域以后将逐年安排计划。

特此回复。若您需要详细了解,可前往市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面询,地址:国贸大厦写字楼六楼(市四中大门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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