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新开镇学院路征收标准
来信人: 拆迁户
来信时间: 2017-09-11 00:33:36
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岳阳县新开镇林场岳望连接线的拆迁户,乡政府出示的征收标准确实过低,征收后再建不了,的却是拆穷了,绝大多数人不同意签字。同样都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修路征收标准跟岳阳县麻塘镇修路征收标准一样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9-15 14:40:26
回复内容:

拆迁户:

你好!来信已收到,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当事人系新开镇新开村林场房屋村民,当事人房屋现处于岳阳市学院路提质改造暨岳望高速项目征迁范围。关于反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新开镇严格执行的是岳政函〔2017〕10号文件政策标准进行征收拆迁安置,而岳阳县麻塘街道办事处同样也是执行岳政函〔2017〕10号文件政策标准,但是麻塘街道办事处是作为失地农民,实行自购商品住房货币安置或安置房安置,不得另行申请宅基地,县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新开镇拆迁户征收补偿后,可实行集体安置和分散拆建安置两种方式,可自行选择宅基地进行新建或集体安置房安置。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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