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富兴华城房屋产权问题求解
来信人: 欢庆吉祥
来信时间: 2017-09-11 14:38:59
内容:

本人在富兴华城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发现产权只有50年。因此,产生了以下疑问:

第一,房屋产权只有50年,到期后怎么处理?

第二,为什么其他小区都是70年产权,富兴华城就只有50年?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7-09-15 08:47:24
回复内容:

2017年9月14日下午致电当事人:富兴华城项目于2002年经登记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总证,证号为:岳市国用(2007)第K083号.登记用途为综合(商业住宅),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登记终止日期为2052年10月10日.

再次反馈: 按照现行法律没有解决办法,后期怎么处理?
反馈时间:2017-10-23 16:38:16
再次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回复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信时间:2017-10-26 0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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