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二手房卖买定金问题咨询
来信人: Hai lin
来信时间: 2017-09-13 15:30:06
内容:

市长您好!我想咨询双方通过中介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交的定金,卖方违约能否象合同上注明双倍赔付给买方,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09-14 12:40:46
回复内容: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