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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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户口问题迁回老家问题 |
来信人: | 小彭 |
来信时间: | 2017-09-28 20:33:24 |
内容: | 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的户口2001年时,为了上学,由岳阳县甘田乡东升村迁至岳阳楼区新胜社区居委会青年提组,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一直在市区租房住,靠打零工为生,由于太不稳定,想把户口迁回原岳阳老家,不知能迁回么?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7-10-12 08:57:38 |
回复内容: | 小彭: 你好!来信已收到,县公安局已指令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尽快核查并回复当事人。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湘公发[2014]2号《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湘政发[2016]12号《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目前暂无政策允许此类户口迁回农村原籍。 以上情况,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