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巴陵东路两边占道卖车为何不管?
来信人: 东方红
来信时间: 2017-10-24 09:11:50
内容:

岳阳本来道路拥挤堵塞不堪,两边人行道上都停满了车,许多居民为自己的泊在哪里都头疼不已。就是这么一种环境,卖车的个体户却占道经营,城管每天路过现场个个装眼瞎,不知他们收了这些个体户多少钱的占道费?

岳阳巴陵东路两边,都有占道卖车的,德泽园小区卖比速汽车的、东风裕隆汽车的,还有兴国大厦和金岭嘉园,都有占道卖汽车的。这些卖车的占道经营,长年霸占车位影响市民停车不说,还造成盲道被压。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7-11-20 16:54:37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巴陵中路沿路4S店确有在店前地坪内停放促销车辆,但并无占用城市人行道甚至盲道停放促销车辆行为。我局属市城管执法支队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巴陵东路4S店占道停车的管理,定期、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占用城市人行道销售汽车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对社会车辆占压人行道现象加大监管力度,效果显著。例如:10月8日,野马4S店占用城市人行道摆放商品车辆,执法人员迅速介入并于当天责令该店撤离违停车辆,避免对过往行人造成不良影响。

当初在规划建设巴陵东路汽车销售商贸区周边道路和城市主建筑时,考虑到汽车销售行业的特点,在非机动车道至城市主建筑间规划了人行道、绿化带和店前地坪。

该区域店前地坪在建筑规划红线内,前坪停放促销车辆,未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定性为占道经营行为。目前,巴陵东路沿线多数4S店在统一要求下,文明停放车辆,不占用周边小区居民私人停车位。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巴陵东路4S店和社会车辆占用城市人行道停车行为的管理力度,确保周边出行道路通畅。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再次反馈: 针对“地坪在建筑规划红线内,前坪停放促销车辆,未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定性为占道经营行为。”的相反观点如下: 地坪是谁的?如果开发商计了入楼盘公摊面积,则应当是全体业主的;如果没有计入楼盘公摊面积,无疑是社会全体的。无论前者后者,这样任由车行占据经营是没有道理的!因此,这如何又不是占道经营呢?如果不是,试问卖小菜的炸爆米花的能不能看样经营?城管是不是也这样认为?如果能,我明天就开始摆摊了。
反馈时间:2017-11-21 13:28:47
再次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

现就您再次来信反映的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巴陵东路沿线4S店停车问题一直以来是我们的重点管理领域。一直以来,我们坚持采取上门宣传劝导集中专项整治等方式,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责令立即整改,对不听劝导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同时积极协同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展开联合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您在来信中提出“如果地坪属于开发商的,并计入了楼盘公摊面积,则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如果没有计入公摊面积,无疑是社会全体的”,该问题已超出我局职责范围,建议联系楼盘开发商或物业等有关机构协调处理。

巴陵东路沿线汽车商贸区规划建设距今有二十多年,各项配套设施已相对落后,但原建设规划并无地下停车场和停车位,近年来随着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导致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巴陵东路沿线商贸区规划建设已列入改造计划,将逐步完善老城区商业功能,我市正致力打造临港新区新区国际汽车城,以缓解中心城区汽车商贸区因配套建设落伍而带来的一系列弊端。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回复部门:市城管局
回信时间:2017-12-11 0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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