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积金提取时间问题
来信人: 张女士
来信时间: 2017-10-26 08:48:33
内容:

据说现在的政策是按时还款6个月就可以取6个月的,如果还满6个月后,不存在逾期,提取时间有没有规定?是不是过了一定时间没有去申请对冲,这部分钱就不能提取了?下次去也只能申请对冲从后往前推的6个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7-11-03 10:53:49
回复内容:

张女士: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按我市政策正常还贷6~12期后可提取6~12期的正常还款额,超过2次逾期的不能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贷款人近6~12期正常还款贷款本息总额。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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