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空置房屋要交物业费吗?
来信人: 王先生
来信时间: 2017-11-09 22:34:59
内容: 商品房没有装修、入住,物业要求按90%交物业费。请问没有入住的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有什么依据和标准?另外,装修的垃圾清运费、电梯维护费收费有依据和标准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11-16 08:57:43
回复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物业费自开发商书面(合同、书信、电话、短信、报纸、网络等媒体)通知业主收房的次月开始计收,未装修入住的物业费按全额的90%交纳。

装修收费标准:

1、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3元。

2.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不包括拆除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费为市场调节价,我市多数小区收取的约50元左右每平方米(拆墙面积)。

3.出入证件工本费:每证5元。

4.装修押金:每户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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