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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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2、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3、农业人口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可享受下列待遇:

  (1)、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

  (2)、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

  (3)、调整承包地、宅基地时优先安排,分配集体收益时按多一人份额分配;

  (4)、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学生减收杂费;

  (5)、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6)、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