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收费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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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元/人·年)

一、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10,800

文史哲理类

11,000

经法教管类

11,000

工科、体育类

11,200

艺术和新闻传播类

美术类、表演类专业

16,000

其他专业

14,000

医药公安类

12,500

二、

住宿费

公寓制宿舍

1,200

三、

代收费

军训服装费

65

体检费

45

身份证及户口本

21

四、

热水使用维护费

100

五、

2013

热门专业

    计(上浮15%)后标准

12,650

    融(上浮15%)后标准

12,650

土木工程(上浮15%)后标准

12,880

工程管理(上浮15%)后标准

12,880

  一、根据湘价教[2013]92号文件,列入本校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在表列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5%。

  二、学生用书籍课本由学生自行选购。

  三、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五、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开具长沙市地税局统一印制的发票。

  六、本校在湖南省物价局取得的《收费许可证》号为湘JS-0021号,有效期到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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