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为基金委录取人员办理派出手续有哪些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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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手续包括4项内容:签证、国际机票、预支国外生活费、国外报到证。具体情况(1)签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有些国家要求留学人员个人面签或由于各使馆领区划分而要求留学人员分领区申请,建议您在面试或申请之前可以通过我处办理给使馆的照会和经济担保(证明您是由中国政府派出和资助的文件);另一种情形是我们可以代理您向一些国家的驻华使馆申请签证。由于各国签证政策会经常调整,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密切关注最新信息的发布。(2)国际机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录取文件规定,如果您获得的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在您获得签证并自行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可以通过我处订购国际机票,(3)预支海外生活费。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录取文件规定,如果您获得是A类资助,您在出国前可以在我处预领海外部分的生活费。(4)领取报到证。凡是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出国前在我处领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这份文件连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发给您“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用于您在出国后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