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报到证》办理
(一)初次办理
1.在湖南省内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就读;
2.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经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也可以派遣);
3.经体检,身体状况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在择业期(毕业之日起2年)内。
(二)调整改办
1.已在我省办理过一次《报到证》;
2.因故申请改办到新单位;
3.在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1年内,且在择业期(毕业之日起2年)内。
(三)遗失补办
1.已在我省办理过一次《报到证》;
2.在原《报到证》签发之日起1年内遗失,且在择业期(毕业之日起2年)内。
二、外省回湘毕业生报到登记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2.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且报到地点为我省;
3.在《报到证》的报到期限内。
申请材料:
一、高校集中办理《报到证》
1.报送、审核、派遣:按当年集中办理《报到证》有关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领取:各高校自行书写并加盖本校印章的《关于报送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
二、个人日常办理《报到证》
(一)初次办理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二者简称《就业协议书》),回原籍就业的则需本人书面提交回原籍就业的申请;
2.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委托非本校就业部门工作人员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
3.《毕业证书》原件。
(二)调整改办
1.原《报到证》;
2.由原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4.本人书写并经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
5.《毕业证书》原件。
(三)遗失补办
1.刊登本人原《报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
2.本人书写并经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
3.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
4.《毕业证书》原件。
三、外省回湘毕业生报到登记
1.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2.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尚在湖南原籍者,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
3.须通过我厅分到省内就业单位或须我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出省择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4.非湖南生源毕业生来湘报到时,须持经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确认);
5.《毕业证书》原件。
办理程序:
一、高校集中办理《报到证》
(一)岗位责任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受理。负责全省的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生《报到证》办理。
(三)办理流程:
各高校通过《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实行网上报送。具体流程为:
1.报送。各高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接收函》)等材料制作《就业方案数据库》,进行报送。如《就业方案数据库》是在别的系统生成的相关数据库,可通过本系统的导入功能导入数据。操作方法为:进入派遣管理--->点击导入按钮(出现导入窗口)--->点击浏览,选择要上传的文件--->上传文件(系统提示上传成功后)--->点击导入。
2.审核。各高校按下列操作方法审核数据:点击审核按钮--->点击派遣审核--->点击开始审核(若有错误,系统自动提示,各高校须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无误)。
3.派遣。各高校按下列操作方法进行毕业生派遣:点击派遣按钮(出现派遣窗口,对派遣人数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始派遣(生成报到证号)--->确认打印报到证(若不确认,则不打印)。
4.打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接收学校确认打印报到证的指令,开始打印《报到证》。
5.领取。各高校持《关于报送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集中派遣毕业生的《报到证》。
二、个人日常办理《报到证》和外省回湘毕业生报到登记
(一)岗位责任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办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由受理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场即时办理;
6.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作出判断,提交上级负责人审定;
7.按照标准收取费用;
8.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三)办理流程:
1.受理。毕业生将相关申请材料交给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事大厅专门窗口相关受理工作人员,提出口头申请;
2.审查。相关受理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与权限审查材料。
3.告知与核发。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当场更正,再核发相关证件;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当场退还所受资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核发相关证件。
办理时间:一、高校集中办理《报到证》:每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二、个人日常办理《报到证》: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收费情况:获得批准后,就业服务资料费10元/套,违反就业协议改办就业手续费150元/人。
监督检查: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咨询渠道:http://www.hunbys.com或0731-82816663。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 乘车路线1.乘坐803、703、123、912、915路公交车在七里庙站下车即到。
状态查询方式:http://www.hunby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