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实习律师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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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律师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申领实习律师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实习申请表》二份,并贴足照片,另附一寸照片一张;

  2、 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计划》、《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纪律规范》各二份;

  3、 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二份(原件提交市律协审核确认)。

  4、 专职实习人员应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及无业证明各二份。

  5、 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申请兼职实习人员应提交单位同意实习的证明及品行良好证明各二份。

  6、 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二份。

  7、 户籍在外地的人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二份(原件提交市律协审核确认)。

  8、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保证书二份。

  9、 实习指导律师的《律师证》复印件二份。

  注意事项:

  1、实习人员因律师事务所未能履行实习协议而被中断实习的,可以在三十日内申请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巳进行的实习有效。

  2、律师事务所应指派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较高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律师担任实习指导律师。

  3、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A、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B、以律师身份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C、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D、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E、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F、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E、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H、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或者故意损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