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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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办理时限 见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